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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部继续对钨锑稀土实行开采总量控制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4-20 来源:baidu 作者:admin 浏览次数:413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1月5日下发《关于下达2013年度钨矿锑矿稀土矿开采总量控制指

标(第一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下达2013年度钨矿、锑矿和稀土矿的

开采总量控制指标(第一批)。

  按照《通知》规定,2013年度全国第一批钨矿、锑矿、稀土矿开采总量控制指标

以2012年下达指标的50%确定。其中:钨精矿(三氧化钨含量65%)开采总量控制指

标为43500吨,其中主采指标34700吨,综合利用指标8800吨;锑矿(金属量)开采总

量控制指标37680吨;稀土矿(稀土氧化物REO)开采总量控制指标为46900吨,其中

离子型稀土矿指标8950吨,岩矿型轻稀土矿指标37950吨。《通知》还将上述指标细化

到各省。

  国土部还表示,全年开采总量控制指标将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市场变化情况研究确

定,于今年第二季度下达。

  据悉,为保护上述优势矿种,提高我国在国际矿业市场的话语权,这是国土部连续

多年对上述三个矿种实施开采总量控制。国土部还要求,各省(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

要做好2012年度钨矿、锑矿和稀土矿开采总量控制指标执行情况的核查工作,并于

2013年1月底前将核查情况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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