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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嫌疑人盗采稀土超10吨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4-20 来源:baidu 作者:admin 浏览次数:211

    昨日,记者从高明检察院获悉,发生在高明更合镇的盗采稀土案有了最新进展,何某

辉、温某文、罗某康等三人因涉嫌非法采矿罪被批准逮捕。经过专业技术人员评定,该

宗非法采矿案所涉及的盗采稀土总量超过10吨,相关利益人获利近200万元,而7处被

租用破坏的土地共有150亩。目前,这起高明首宗非法采矿案仍在侦办中。

    经审查,从去年5月至今年6月,犯罪嫌疑人何某辉、温某文、罗某康,伙同郭某

波、罗某雄、麦某辉、林某、戚某文等5人(均在逃),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情况

下,交叉结伙出资几十万元,用于盗采稀土矿。

    侦办结果初步显示,他们曾分别以开采陶瓷沙、种桉树、堆土和平整山地的名义,

用较高的租金和青苗补偿费,向拥有土地使用权的村委会、村民小组以及山林承包户,

租用闲置山林、荒地和鱼塘用于盗采。而租用的土地涉及高明更合的合水小洞工业区、

鳌云中学后面、塘花村“狗骨塘”(土名)等7处山地。

    据权威渠道消息称,犯罪嫌疑人甚至与有关政府部门签订了平整山地的合同,借以

从事非法盗采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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