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江粉磁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广东顺德江顺磁材有限公司注销募集资金监管账户的公告本公司董事
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
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江粉磁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1 年12 月6 日召开的第一届
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对外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超募资金 1,920 万元投资年产 30000 吨橡塑粘结磁粉及制品项目,并设立广东顺德江顺
磁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顺磁材”)实施该项目。
为规范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中小企业板块上市特别规定》、《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
等相关规定,公司、江顺磁材、保荐机构国信证券与佛山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均安支行(以下简称“开户银行”)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江顺磁材在
开户银行开立了账号为 09618800124914 的募集资金监管账户。
由于上述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内的募集资金已全部支出,该账户不再使用,现经开户银行
的审核,该账户正式注销。
特此公告。
广东江粉磁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