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稀土矿钨矿开采总量控制继续实行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4-20 来源:baidu 作者:admin 浏览次数:421

    国土资源部官方微博6日消息显示,国土部近日下发《关于下达2014年度稀土矿钨矿开采总量控制指标的通知》指出,继续实行稀土矿和钨矿总量控制指标管理,将取消锑矿开采总量控制指标管理。

    通知确定,2014年度稀土矿开采总量指标为10.5万吨,其中岩矿型(轻)稀土矿指标调增1.12万吨,比上年增加15%左右;钨矿开采总量控制指标8.9万吨。

    国土部表示,2014年度不再下达锑矿开采总量控制指标;钨矿综合利用指标实施指标加核定考核,适当放松约束。

    通知强调,继续实施稀土矿钨矿矿业权暂停政策至2015年6月30日。对国务院重点项目和中央基金或省级地质专项资金项目、开发整合项目、资源枯竭矿区、部省协议、矿山资源枯竭异地接续、中央扶贫支持项目、省级政府要求支持项目和支持大型稀土企业项目重组项目,在符合开采总量控制、产能平衡要求下,允许新设稀土矿钨矿矿业权。

    这是近年来国土部首次取消对锑矿开采总量的控制。但对于稀土和钨矿的总量控制,则已经持续了多年。其中,近几年稀土开采总量不断控制调减,今年则有所增加。

    作为《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中确定的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我国钨矿和稀土矿的储量和产量均居世界首位,是重要的优势矿产。但国际矿产品需求始终未能复苏,使得自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以来,我国始终未能取得上述矿产的价格话语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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